(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办结时限
(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
(二)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三)大陆居民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学习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四)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