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23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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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01,730,83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103,850.0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71,145.12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变化。
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1,730,83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若
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
咨询地址:中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 1 号
咨询联系人:杨晓霖
咨询电话:020-82057819
传真电话:020-822165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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